臺灣 第一次戒嚴是228事件發生時,由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於1949年5月19日頒布的戒嚴令,宣告自同年5月20日零時(中原標準時間)起在臺灣省全境實施戒嚴。美國總統卡特突然宣佈自1979年元月起正式與「中華人民共和國」建交,並將廢止「華美共同防禦條約」。同日,蔣經國立即援引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」,發佈緊急處分令,勒令所有競選活動即日起全部停止。
左:陳誠,右:蔣中正
臺灣後於1987 年 7 月 14 日,蔣經國總統宣布解嚴,結束了臺灣長達38年的戒嚴, 1990 年 3 月,野百合學運開始串聯,臺灣大學生在中正紀念堂靜坐抗議萬年國會。 1991 年 5 月 1 日,李登輝總統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,該年年底,萬年國會全面退職,使臺灣的國會得以真正代表臺灣。刑法100條的「預備叛亂罪」、「言論內亂罪」也在 1992 年 5 月 15 日廢除,保障了言論自由。在這段期間,海外黑名單也陸續返臺,並且投身臺灣的公共領域,宣揚臺灣主體性的觀念。